徵稿細則
參賽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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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於 2018/19學年就讀全日制大專課程的學生(不包括研究生),皆可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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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原創,嚴禁抄襲或冒名參賽,作品必須未經任何形式(包括任何個人/公眾網站及社交媒體)發表或獲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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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得獎名單公佈前,參賽作品不得逕自發表或用以參加其他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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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上述情況,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及褫奪得獎資格,所有已頒發的獎金及獎品亦須悉數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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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三個組別的比賽,惟每組限投一稿,違規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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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已投寄稿件,不可作任何修改。
參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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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 1 月 28日開展儀式後開始徵稿,最新截稿日期為 2019年 7 月 31 日,所有參賽稿件必須於截稿日期或以前,透過本網頁提供之上傳方式線上投遞,恕不接納以郵寄/傳真/電郵或任何其他形式之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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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參賽稿件只可遞交一次,所有稿件及證明文件需以*.pdf檔遞交。如何把doc或docx文件轉換為PDF檔,請按此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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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投稿後,系統將發出參考編號,以茲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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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投遞時,必須提供以下個人資料及証明文件:
● 中文及英文姓名、聯絡地址、電話、電郵、在學院校、科系及年級。
● 身份證明文件掃描檔
● 在校證明文件或學生證件掃描檔 -
上述資料如有不確 / 缺漏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未有獲獎者之個人資料將於評審程序完成後全部銷毀。
來稿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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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稿請以電腦打字,恕不接受手寫稿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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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稿格式:12字號黑色細明體,單行距離,繁體或簡體均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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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稿須於稿件末,以阿拉伯數字標明全稿數字 ,標點符號包括在內(題目除外)。
公佈
評審結果及獲獎名單,將於2020年1月中公佈。
頒獎典禮及講座
*鑒於新型冠狀病毒擴散的風險,原定於三月及四月舉行之華文獎專題講座、頒獎典禮及獲獎作品展覽將延期至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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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軍、亞軍、季軍及一等優秀獎得獎者及決審評判,將獲邀出席講座及頒獎典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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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獎典禮將於2020年3月27日*假香港中央圖書館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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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創作及翻譯講座將於2020年3月26日*,於香港中文大學校園舉行。
展覽
*鑒於新型冠狀病毒擴散的風險,原定於三月及四月舉行之華文獎專題講座、頒獎典禮及獲獎作品展覽將延期至另行通知。
得獎作品將於2020年3月28日至4月13日*,假香港中央圖書館展覽廳公開展出,供文學愛好者及各界人士閱覽。
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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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得獎作品,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由主辦單位結集出版。轉載或以其他形式發表得獎作品,須事先徵求主辦單位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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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擬用筆名發表者,請儘早通知主辦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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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得獎者皆獲贈成書乙本。
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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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可以引用所有參賽材料(不論得獎與否),以供學術研究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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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可隨時修訂本細則,恕不另行通知。